关于云浮市恒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未依法报批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案件
           发布时间:2019-07-04  11:11:00   信息来源:
           
            
双公示上报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云环罚〔2019〕12号 
处罚事由: 未依法报批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云浮市恒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5300724367940Q 
法定代表人: 阮杰明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处罚内容: 罚款肆万壹仟陆佰柒拾元整(¥41670.00元) 
罚款金额: 4.167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01 
处罚有效期: 2019/07/01 
公示截止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53000071759039 
数据来源单位: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53000071759039 
备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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