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浮市绿源环保有限公司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污染防治措施,堆放(贮存)场所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技术规范的案件
           发布时间:2019-07-01  17:15:00   信息来源:
           
            双公示上报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云环罚〔2019〕11号 
处罚事由: 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污染防治措施,堆放(贮存)场所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技术规范。 
处罚依据: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款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云浮市绿源环保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5302323227322J 
法定代表人: 林善标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项 
处罚内容: 罚款叁万元(¥3万元)。 
罚款金额: 3.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6/26 
处罚有效期: 2019/06/26 
公示截止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53000071759039 
数据来源单位: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53000071759039 
备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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