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浮市中医院超标排放水染物的案件
           发布时间:2019-07-13  11:33:00   信息来源:
           
            双公示上报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云环罚〔2019〕16号 
处罚事由: 超标排放水染物。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云浮市中医院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12445300456506149C 
法定代表人: 傅南琳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规定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元) 
罚款金额: 1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10 
处罚有效期: 2019/07/10 
公示截止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53000071759039 
数据来源单位: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53000071759039 
备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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