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湘涛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新材料化工产品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4  10:13:02   信息来源: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云浮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环保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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