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射线装置分类办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06-06-15  10:09:22   信息来源: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6年 第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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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发布射线装置分类办法的公告 | 
|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关于射线装置实行分类管理的规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卫生部组织制定了《射线装置分类办法》,现予发布。 
   (此公告业经卫生部陈啸宏会签) 
  附件:射线装置分类办法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主题词: 环保 辐射 射线装置 分类 公告  
  发   送: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公安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民航总局,中国科学院,国家邮政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中核集团四○四厂,中国同位素公司,中国原子能工业公司,中核甘肃华原企业总公司,北京原子高科核技术应用股份有限公司,中核高通同位素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 
   附件: 
  射线装置分类办法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规定,制定本射线装置分类办法。 
   一、射线装置分类原则 
   根据射线装置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从高到低将射线装置分为Ⅰ类、Ⅱ类、Ⅲ类。按照使用用途分医用射线装置和非医用射线装置。 
   (一)Ⅰ类为高危险射线装置,事故时可以使短时间受照射人员产生严重放射损伤,甚至死亡,或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二)Ⅱ类为中危险射线装置,事故时可以使受照人员产生较严重放射损伤,大剂量照射甚至导致死亡; 
   (三)Ⅲ类为低危险射线装置,事故时一般不会造成受照人员的放射损伤。 
   二、射线装置分类表 
   常用的射线装置按下列表进行分类。 
    
  射 线 装 置 分 类 表 
 
| 
 装置类别  | 
 医用射线装置  | 
 非医用射线装置  |  
| Ⅰ射线装置 | 
能量大于100兆电子伏的 | 
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加速器(不含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的加速器) |  
| 医用加速器 | 
能量大于100兆电子伏的加速器 |  
| Ⅱ类射线装置 | 
放射治疗用X射线、电子束加速器 | 
工业探伤加速器 |  
| 重离子治疗加速器 | 
安全检查用加速器 |  
| 质子治疗装置 | 
辐照装置用加速器 |  
| 制备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装置(PET)用放射性药物的加速器 | 
其它非医用加速器 |  
| 其他医用加速器 | 
中子发生器 |  
| X射线深部治疗机 | 
工业用X射线CT机 |  
| 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 | 
X射线探伤机 |  
| Ⅲ类射线装置 | 
医用X射线CT机 | 
X射线行李包检查装置 |  
| 放射诊断用普通X射线机 | 
X射线衍射仪 |  
| X射线摄影装置 | 
兽医用X射线机 |  
| 牙科X射线机 | 
  |  
| 乳腺X射线机 | 
  |  
| 放射治疗模拟定位机 | 
  |  
| 其它高于豁免水平的X射线机 |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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