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5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财监〔2025〕31号)的布置,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抽选了1家国企、2家社团,对其2024年度的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
云浮市金叶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云浮市外经贸企业协会、云浮市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协会3家单位。
二、检查法律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省财政厅省级权责清单事项调整实施意见》(粤财法〔2020〕2号)等。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企业方面:1、企业收入的确认情况。2、存货、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会计处理等情况。3、对外投资情况。4、往来科目情况。5、纳税申报情况。
(二)协会方面:1、协会收入,包括会员明细、缴费、纳税申报等方面。2、协会支出,包括活动举办、费用报销等各类支出,关注其合理性、规范性。
四、检查时间和检查年限
检查期间为2025年8月至10月,检查单位情况年限为2024年会计年度,必要时可追溯检查其他年度。
五、公示期限和联系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公示期限共3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云浮市财政局(会计和监督科)反映。联系电话:0766-8331905,邮箱:yf8331922@163.com
云浮市财政局
2025年8月13日